软件工程(区块链方向)
一、专业名称:软件工程(区块链方向)
二、专业代码:810203
三、学费:36000元/年
四、修业年限:四年
五、授予学位:学士学位
六、培养目标:
为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融合而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整体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该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软件工程专业区块链方向的应用型高科技人才,熟练掌握应用型技术,(分布式,密码学,超级账本,智能合约)掌握核心区块链平台,创建区块链应用程序等方面知识,并能够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环境的需要改进技术,对技术进行创新。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七、就业面向:
以职业目标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职业素质教育为依托。在毕业后马上定岗,而不需要进行阶段性的岗前培训,培养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能够在众多行业中(金融和银行服务、保险、云储存、旅行和运输、能源、媒体和娱乐、汽车、政府和公共部门、医疗保健和生命科学、零售和电子商务)从事软件开发、项目经理、技术或解决方案架构师、技术支持、产品经理、业务分析师相关工作。
八、培养要求与主要职业能力:
1.培养要求
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实施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对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校企协同制订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体现职业本科教育的属性和特色,将人格塑造、素质养成、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和终身学习贯穿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
本专业提供涵盖比特币,以太坊,Hyperledger和Multichain场景的实践培训。从技术角度使学生掌握核心区块链平台的强大把握,实践练习和项目将为您提供实际区块链开发方案的实践经验。
掌握软件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软件工程的基本训练。通过“双师型”教师与软件企业工程师联合指导的工程实践训练,掌握软件工程项目的开发、管理、协调和实施等技术应用能力。
2.主要职业能力
(1)掌握软件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评审、测试、维护以及项目过程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掌握软件工程规范和标准;
(2)通过系统化的软件工程实践训练,具有参与实际软件开发项目的经历,具备从事软件工程实践所需的职业能力;
(3)具备软件设计及应用程序开发能力,具备软件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所需的基本能力,具备软件评审与测试的能力、软件项目文档的撰写能力;熟悉项目管理,具备企业级软件项目开发能力等;
(4)对区块链有深刻理解,理解区块链如何在各个行业中使用,了解设计区块链解决方案所需的逐步过程、各种类型的共识机制以及区块链架构;了解可以在哪里利用区块链,了解区块链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在当前的旧系统中使用区块链。
(5)具备组织管理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个人工作与团队协作的能力;
(6)具有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外语应用能力;
九、主要课程:
程序设计基础、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程序与设计(JAVA/Python/Go)、Web编程(JavaScript\HTML\CSS)、区块链原理(比特币/以太坊/超级账本)、区块链应用(Dapp/智能合约)、数据结构与算法设计、软件需求分析、软件工程、软件测试、项目实训等。
可选择开设信息安全、架构设计、算法设计等专业能力模块课程。
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能力为本,重在应用的特色。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实训实验、软件项目开发、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和社会实践等环节。
课程实训实验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在校内实训室或校外实训基地进行;软件项目开发采用真实项目或案例模拟项目进行开发训练;顶岗实习在相关企业进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毕业设计(论文)在企业(或结合企业项目)完成,主要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软件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可由个人或项目小组协同完成。实践性教学由“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联合指导,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开展。
十一、主要专业实训:
实训项目旨在熟悉各种区块链开发。项目将以4-5人的小组完成。项目将采用可交付成果(编程代码/文档)的形式进行评价。在区块链开发中,学生只能通过实践来学习。在学期结束时,将进行全面的评审。
实训项目:区块链财务用例(贷款抵押,数字资产),区块链医疗保健用例(健康记录,药物可追溯),区块链媒体和娱乐用例(数字盗版,数字广告,版税),区块链房地产用例(物业租赁,房产交易),潜在的未来应用。
十二、授予学位: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或授予软件工程专业学士学位)。